新乡医学院

  • 招生代码:6020、6021、6022、6029、6129、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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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日期:2019-02-19 12:04:26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
2.学校代码:10472
3.办学性质:河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8.办学情况:新乡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举办的河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历史较为悠久,其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英国基督教牧师劳海德在古城卫辉开办的教会医院。学校是目前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2008年面向全国28个省份(直辖市)招生1900人。
学校拥有医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系、生命科学技术系、医学检验系、心理学系、外国语言学系、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社科部、体育部等14个教学院(系、部);拥有外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卫生学、眼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生理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内科学、老年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药物化学、药理学、情报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2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含儿科学方向、眼耳鼻喉科学方向、神经科学与心理卫生方向、康复医学方向、临床心理学方向)、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法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以及英语(医学科技)、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生物工程、药物制剂等21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6个河南省医学临床特色专科。
学校教学条件优越,科研实力雄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9388.48万元。建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神经病学研究所),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生物精神病学实验室、组织再生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设有10个研究所(中心)、6个研究室、2个中心实验室,建有11个计算机教学中心、9个多媒体语音教学中心。学校占地面积1737亩,建筑面积73.0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图书97.27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5.50万册),与国内外110多个学术机构建立图书文献资料业务交流关系;设有网络信息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提供支持。创办有《新乡医学院学报》、《眼科新进展》、《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临床心身疾病杂志》等4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
适应办学需要,建有3所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80余所教学实习基地,并且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济南等地的多家大型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第一附属医院位于河南省卫辉市,迄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是豫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也是豫北地区首家 “三级甲等”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为一体的省级精神、神经病专科“三级甲等”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是一所新型综合医院,起点高、发展快,现已初步形成以眼耳鼻喉科学和创伤急救医学为特色的人才与技术优势。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瑞典隆德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多个国家著名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选派多名优秀教师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进修、讲学或进行学术研究,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来院做学术报告,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单科科目成绩不能过低;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无加试要求;按志愿录取考生;按分数级差安排专业;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处理。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4.保送生录取:按教育部保送生规定条件执行。
5.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文科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45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国家审批标准和宿舍条件按4001000元/生·年收取。
五、学生毕业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新乡医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新乡医学院学士学位。
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每年从学生所缴学费中拿出部分作为奖学金、勤工俭学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晓林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新乡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247 3029248
传真:0373-3035026
网址:http://www.xxmu.edu.cn
E-mail:xxmczsb@xxmu.edu.cn jwcjwk@xxmu.edu.cn